备案常见问题问答(三)

时间:2017-01-19

7.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第5条等有关规定,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8.备案的审核时间要多长?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33号令)第12条规定,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备案的,用户备案信息须经过接入商核实后才会递送到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备案信息修改的,备案信息修改日期为起始计算时间。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末。
9.如果一个备案单位同时具有两个网站,可以将两个网站分别备案在两个相同的主体下吗?
不可以,如果两个网站的备案主体都是同一个备案单位,那么只能将两个网站备案在同一个主体下。